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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公告#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2017年11月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的公告
2017-12-08 11:28:05   来源:   


曲靖支队车管所2017年10月增驾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,按公安部139号令规定应注销实习驾驶证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姓名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准驾车型
1 潘虹冀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 您的驾驶证(530111*0819)实习期内截至2017-11-03,记满12分,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现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。 C1E
2 关贵林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 您的驾驶证(532201*1215)实习期内截至2017-11-15,记满12分,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现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。 B2E
3 董治辉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 您的驾驶证(429004*2756)实习期内截至2017-12-01,记满12分,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现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。 C1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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